(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 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 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 1、2 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 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超期占用房屋 支付租金和违约金(计算方法为:按当年租金折算日租金并加收百分之五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 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