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甲方):出生于 年 月 日 住址: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出生于 年 月 日 住址: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出生于 年 月 日 住址:身份证号码:
鉴于,三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店铺,为明确各方的权利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
1、店铺名称:
2、注册人:
3、经营范围:
第二条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
1、合伙人(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占投资总额%;
2、合伙人(乙方)以现金、管理及劳务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
3、合伙人(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占投资总额%;
第三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工资分配:合伙人乙方每月薪资为元,于每月初发放。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合伙人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按季度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第伍条第一款合伙人股份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4、几合伙人不承担其中之一合伙人本经营协议外的所有的债权债务。
第双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合伙人各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火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两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他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五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店铺注册人。主要负责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负责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等事务。
3、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合伙店铺的重大事项,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不得损害合伙店铺的利益。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