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
八、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报告之日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一次性交清评估费。
九、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常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报告。
十、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估价所需的有关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的交付日期。
十一、乙方在交付估价报告收取评估费甲方未应用该估价报告,乙方概不退还评估费。
十二、其它: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合作背景
1、应乙方的合作要求,为了更好地整合甲方和乙方的社会资源,共同把业务做强做大,甲方愿意与乙方合作。乙方在云南省(市、自治区)昭通市(地区)绥江县(区)开展房地产评估业务。
3、乙方为表明与甲方合作的诚意,乙方同意在签字本合作协议后,支付诚意金贰万元给甲方留存。合作到期(或终止)时,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无意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二、合作期限
暂定壹年,即从年日起至月日止。合作到期,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可续签。
三、合作务件
1、甲方以评估资质和已在区级相关银行评估准入及其它社会资源为合作基础。
2、乙方以现有经营平台和在–辖管理部门和银行及周边县市的人脉关系和其他社会资原作为合作条件。由于乙方与甲方合作前与广西国联评估公司存在合作关系,且已设置有办公室场所、做有广告牌和购置有办公设备等,为了明释双方合作关系的独立性及乙方之前的债权债务,经双方商定:
①乙方在量月日前终止合作关系,结清所有债权、债务。
②乙方在日前租用的办公场地和已制作安装分公司使用,乙方不得抽离,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分公司不计入财务折旧和摊销。月日后,经甲、乙双方认可的日常开支费用,依规在财务中列支、计入成本核算。
四、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①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好–分公司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资质备案等工作。
②负责理顺–分公司与分公司、—总公司的业务关系,确保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③负责监管分公司的财务管理,检查审核各项费用收支和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按合同、按约定要求及时划付各项费用和分利。指导分公司财务人员做好建账、核算、报税、年检等工作。
④利用自身关系和资源,协助乙方拓展–及周边县市评估业务。
⑤根据总公司的规范要求,检查、督促、指导分公司的各项工作。
⑥行使股东职权,参与分公司业务发展、内部管理、费用配置、利益分配及其它重大事宜的决定。
2、乙方的责任
①由乙方负责–辖区范围内评估业务市场的客户拓展和关系维护。
②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在甲方的监管和指导下进行,账务做到日清月结,透明度高,不弄虚作假,尽可能规避财务风险。
③分公司接洽的辖区内的评估业务,原则上有–分公司派员工进行核收相关资料和进行现场勘察及取证,并按总公司质量控制要求,撰写评估预报告,之后,报请分公司领取报告编号,并将报告初稿上传分公司(或总公司),按授权要求逐级审核、签发。
④乙方评估员必须按甲方及总公司的业务流程及评估规范开展评估业务,不得弄虚作假和参与恶性竞争,损害公司形象。特殊情况需提前与甲方请示,经报总公司协调同意后再运作,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业务受理区域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