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抵押登记属地受理原则。但如果是–属地客户自主上门寻求或—总公司评估的,则尊重客户的选择,需要协调时,–要无条件帮忙;反之,如果–分公司拓展到(或受理到)辖区范围外的客户时,分公司或总公司也应尊重客户的选择。如果受理到非属地客户而推荐给属地分公司(总公司)办理的,如成功,受理公司应适当给予推荐公司适当的返点,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严禁恶性跨区域挖掘潜在客户(游荡客除外),否则,甲方按属地原则处置所得。
六、隶属关系
1、行政及业务:–分公司隶属分公司、—总公司管理,上传下达逐级传递,严禁越级操办。
2、财务核算:既接受上级的监管指导、规避风险,又相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七、财务处理及核算
1、评估收费及结算标准。原则上按总公司评估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不低于区标五折”计收,低于五折的收费应经甲方报请总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收入按五折计提结算。
2、在–分公司没有找到自有国家注册评估师前,暂借用总公司的注册评估师签发报告,乙方需依合同按业务收入的2%向总公司支付签发风险金。
3、由于–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但其受理业务撰写的评估报告,全部由总公司派驻分公司的专职负责人进行审定和报批,并由评估助理协助做好初审、修整、跟踪、信息反馈、装订合本、报告收发等工作。据此,乙方应按行规给予派驻负责人及评估助理按收入的4%支付材料费、岗位加班费。
4、如果分公司受理的大单(特殊)业务,总公司需派人现场复察的,分公司每出车一次,–分公司给予出车人如需用餐,–分公司则尽可能由委托评估人安排。
5、费用开支原则:各项费用总额控制,上头封顶、下不保底,平衡使用,据实列支,超出自负。
6、结算时间。原则上每月一小结,年底总结算。在结算当期,已出报告,但未收齐评估费的,由乙方负责追收并垫付。
八、收入分配
为鼓励双方各自严格成本控制,“睇菜吃饭”,快定收入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每月经双方确认的营业收入总额,在减去营业税5.65%后的余额,按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甲方所得除缴清总公司的20%管理费,还应支付总公司评估师的签字费和助理评估员的加班费,结余为利润。乙方的70%的分成,除给外围经办人员奖励外,还应支付员工工资,房租及水电费,公关招待费、差旅费,电话网络费及日常办公用品费用等一切。结余为利润。即按比例分成,各自包干,盈亏自理。
九、其他
1、协议签定,各自履行,如有违约,承担责任,终止合作。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共同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单位(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聘用人(简称乙方):因甲方业务开展的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房地产估价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诚信、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严格遵守。
一、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乙方按照国家法律以及行业规定规范执业。
二、聘用期限
____年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聘用期限为叁年。
三、聘用报酬
1、甲方支付乙方报酬为:第一年人民币年净整(¥元);第二年人民币年净整(¥元);第三年人民币年净整(¥元)。
2、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采用将费用汇进乙方指定银行卡方式支付。第一年,在合同签订当日预付报酬人民币五千元整,其余报酬在证书交接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二年和第三年报酬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合同期间乙方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由甲方负责,合同期内必须完成每年度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甲方承担继续教育产生的培训费、差旅费用(培训期间正常的交通、食宿和资料费)等其他相关合理费用。
2、合同期届满双方未续约或协商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在合同终止期日后15日内为乙方办理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相关手续,并返还乙方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
3、合同期间,乙方不负责对甲方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乙方对用其姓名签署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均有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