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负责协调参与竣工备案资料相关单位协调工作,并根据情况给予乙方补贴。
5.2.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负责为乙方人员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个人人身保险。
5.3乙方的全权代表及乙方的工作
5.3.1乙方全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
5.3.2若乙方更换协议代表人,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后任代表人继续承担前任代表人应负的责任。
5.3.3遵守该合同中包含的条款,对本工程履行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5.3.4负责工程施工复测资料编制;工程施工放样资料编制;工程实验资料编制;工程质检资料编制;工程计量资料编制;工程变更资料编制;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编制。
5.3.5配合甲方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完成相关资料编制。
5.3.6配合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资料的收集工作。
5.3.7按照该协议完成协议范围内的资料编制及协助甲方完成工程变更的签证工作。
5.3.8负责按工程进度及时做好计量工作。
5.3.9负责该协议范围内的资料及变更资料的保管,待交工验收后统一移交给甲方。
5.3.10乙方技术人员必须遵守执行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六、资料编制费用的支付方式
6.1乙方各专业人员进驻现场后,甲方即支付80000元(大写:八万元)人民币给乙方作为进场启动资金。
6.2工程资料编制费用:甲方按每期计量总额的1.2%支付给乙方。甲方在该工程现场施工结束、资料编制完成后30天内付清剩余该工程技术资料编制费用给乙方。
七、双方违约责任
7.1甲方在每期计量工作结束后15天内支付乙方进度款,如因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进度款造成乙方工作无法进行及乙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7.2甲方在该工程交工验收后30天内付清剩余该工程技术资料编制费用。甲方可暂扣留乙方15万元待竣工备案资料完成后10天内支付给乙方。
7.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时上交资料或经过反复修改仍不合格,将支付元给甲方。
7.4结算上报金额与审定金额之间的差额产生的审计费用及产生的处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5甲、乙双方按以上各条款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交由有相应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7.6该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在其中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废除该协议,否则将赔偿对方一百万作为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份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章或手印):乙方(章或手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将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盘信镇盘信科技工业园工程土石方开挖平场承包给乙方,责、权、利分清,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乙方负责土石方开挖、爆破、回填、碾压及运送到甲方指定的1km范围,沿线道路清扫等工作。
四.工程量及计算方式:
1.土石方开挖工程量为150万立方米以上。
2工程量计算方式:甲乙双方测量员实际测量核实后签认为准。
五.工程工期:甲乙双方签认的进场日期为准,工期为七个月,因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无法施工所耽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认后,工期可顺延,否则超期甲方将罚款乙方,按叁万元每天计算,在当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