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乙方司机必须配备手机,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开机状态,以便甲方随时了解运输动态。
3、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4、车厢保持干净整洁、底板平整,车厢必须保证无渗漏。
5、车辆配备严格的防盗、防损设施。
第三条:服务要求
1、乙方接到甲方的委托运输指令后,车辆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装货,如车辆不符合装货要求造成退车的,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装货时,乙方务必对承运货物清点数量、确认质量,并做好交接手续后起运,否则运输途中发生的货损、货差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货物价值按甲方与客户方协商所定的标准进行索赔,并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3、乙方司机装好货后,双方确认好起运时间,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卸货点,中途因交通管制、国家行政机关查车验货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送货延误,乙方应第一时间主动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说明情况,否则,造成一切服务罚款及其它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现司机电话关机,按50元/次的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所有处罚款由甲方出具财务收据给乙方。若是甲方货物问题需要验货检
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司机带回相关缴纳费用单据,作为向甲方报销的依据。
4、属海关监管货物,乙方司机在运输前、行驶中必须定期检查海关铅封(工厂自备铅封)
情况,确保铅封完整无损,如有损坏及无故脱落,一切责任均为乙方负责。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赔偿货物价值按甲方与客户方协商所定的标准进行索赔,并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5、乙方司机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收货人员进行卸货时,务必持有甲方托运单或甲方客
户货单等相关单据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客户卸货,乙方司机应在收货人核对清楚并做好货物完整签收后方可离开。同时乙方司机不得因各种原因在未得到收货人确认接收后自行卸货,否则产生的货损货差、时间延误等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无故拖延时间造成客户抱怨的,甲方有权按300~800元/次的标准对乙方进行违规行为的处罚,由甲方出具财务收据给乙方。
6、不管在运输旺季还是淡季,乙方应无条件及时完成甲方的运输需求,随时派车承运,否
则甲方有权自行另外调车,产生的运输差价(指另外调车价与甲乙双方约定的运价差异)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在乙方未结运费里转付给甲方另外调车方,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货物保险及赔偿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由甲方投保货运险,乙方在运输途中遇到交通事故造成货损的,
务必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相关人员,由甲方做出险报案和通知甲方客户,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300元/次,由甲方出具处罚款的财务收据给乙方,另外造成其他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货物损失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乙方也有办理货物保险的,出险后理赔款由甲乙双方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如果保险公司理赔不足,理赔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2、货物出险后,乙方应及时提供保险公司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交由甲方,由甲方向保险公
司办理理赔,如果由于乙方提供的理赔材料不齐全、不及时等因素造成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3、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交货不清、货物短少、肮脏、货物损坏、货
物包装破损等,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赔偿依据甲方与甲方客户协商价格为标准,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第五条:运费结算
1、结算方式:乙方应将甲方每月原货物签收单尽快送交到甲方财务进行对账,双方核对无
误后,由乙方提交单据给甲方,甲方按月份顺序付款。若因乙方手续不齐(如货单未交齐等),则从手续不齐的月份开始款项全部延后支付,待手续齐全后,再按正常付款时限执行。
2、付款时限:甲方财务确认收齐乙方所承运的签单和相关票据后,在天内予以付
款。
3、付款方式:,开户行:,
帐号。
4、特殊情况下,签单从起运之日起,超过90天后仍无法收回的,经乙方申请,报至甲方总
经理批准,可先暂留下该货单的货物价值金额后,将余下的本月运费先给予付款,待签单补交回甲方后,再将预留款付给乙方。同时若因乙方未能及时交回或无法交回签单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六条:其他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所有人员。一旦被查出,甲方可无条件单方终止合同,并
对乙方处以罚金10万元,冻结乙方所有未结算的运费,直至事件处理结束。同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甲方出具财务收据给乙方。
3、若乙方无故停运合同内的运输,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未结运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
负责,赔偿标准由双方协商而定。
第七条:合同附件与有效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