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饮料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其中包含试用期1到3个月,试用期限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而定,最短不低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本岗位职位说明书要求的 标准。
第七条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其工作责任、标准。如果乙方不同意安排和调整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同乙方默认,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新安排的岗位和标准工作。
第八条 如果乙方达不到甲方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相应调整乙方的工资。经培训考核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解除与乙方的合约。
四、工作时间
第十条 甲方施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工作具体作息时间按甲方指定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及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指每月 日到下月的 日),月工资为 元,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技术工资、超时补贴、竟业工资等。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二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因工作任务变动致使乙方待岗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