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
1、在“东升餐饮”开业后一年内,由乙方负责为“东升餐饮”经营提供经营管理咨询顾问服务。乙方应不定期到“东升餐饮”进行巡视,并对“东升餐饮”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于甲方提出的咨询要求应立即予以解决。
2、帮助解决经营中的管理问题、技术问题及经营问题,对经营方式提供建议。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1双方约定,正式营业前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六万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费用80%,计肆万八千元整;余款壹万两千元在“东升餐饮”开业日后三日内支付。
2..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东升餐饮”开业日至次年的该日的净利润的10%。该项服务费应在开业日之次日(依据双方确认可行性财务预算报告净利润5%)支付给乙方,余留净利润5%以当年度双方确认财务报告为依据,报告出台后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及保证
3.1甲方保证如期支付款项。
3.2乙方保证尽期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工作,并保证在收到甲方的咨询请求后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和相应的咨询意见。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法院仲裁解决。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
乙方(厨师、服务员):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约定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二、工作待遇:
甲方支付厨师工资2000元/月,服务员工资600元/月,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三、乙方工作责任及要求:
1、乙方必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甲方管理安排,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未经许可乙方不能让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食堂。
3、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厨具及其它用具,否则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如果厨具有故障,要及时与食堂管理人员汇报、处理。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所有厨具,若因乙方操作不当而损坏厨具则根据情节承担原价50%~100%费用。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交纳一个月工资保证金。如中途乙方提出要离职,经甲方检查没有对甲方用品的损坏,按甲方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完后,保证金全部退还;如有损坏,则在保证金中扣出损坏用品的费用。
5、工作期间,乙方一切安全责任自己负责。
6、工作时间:上午8时至晚上食堂工作结束,特殊情况另作处理。如未经允许擅自离岗,每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1、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情节较为严重的;
2、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教育不改的;
3、食堂浪费大、对本职工作不负责、做得较差者。
五、甲方或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时
必须15天以前告知或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且无论发生任何情况乙方必须执行工作交接责任,如违反则不退还保证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
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