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设备、材料的供应和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仓库领取并负责运输到施工现场及运输费用:
2、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和费用。
3、甲、乙双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在设备、材料到货前一天应相互及时通知,双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开箱检查、质量验收。
4、甲、乙双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其复验、退换、返工、停窝工等一切费用。
第六条 工程分包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经甲方同意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必须将分包人资质交甲方备案后,乙方才可与符合资质的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扣除分包部分合同款的 %的违约金。 2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
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甲方应在其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并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2)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开工条件。
(3)提供设备材料
甲方应负责提供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其他实物。
(4)发布开工通知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前向乙方发布开工通知。
(5)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对乙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6)及时提供图纸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支付合同价款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和调整合同价款。
(8)工程竣工验收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负责或自行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乙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2)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统计报表和施工资料,并配合设计完成竣工图。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统计报表和由乙方负责的施工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施工图和有关变更、洽商,配合设计院完成竣工图,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4)施工准备
乙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乙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令,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
(6)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7) 保证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负责。
(8)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乙方应按有关安全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