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方工程进度到结构层付总供货货款,余款在主体封顶后一个星期内全部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五条验收方式:
乙方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委派收货人验收货物,并给乙方联络电话、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甲方应在收货单或送货单上签名。(甲方委派收货人姓名:证号:联系电话:),收货人在收货单上的签字视为甲方对供货质量和数量的认可,同时此单证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唯一凭证。
第六条运输和装卸费用的承担
1、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到工地后卸车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合格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时,若甲方不接受货物或拒付货款,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本次货物,由甲方负责本次往返的运输费、装卸费和其它由此而产生的费用(不合格货物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交货的(不可抵御自然因素除外),应承担该批货款2%的违约责任。
2、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货款(兑现支票)或无履行第四条内规定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已欠的货款或已出具的支票无准时兑现应以送货之日起滞款按日息2%计加给乙方,并赔其直接的经济损失,直至全部付清货款之日为止。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协商,则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叁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