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本合同甲乙丙丁各执一份,合同从即日起生效。以前签订的合约自动作废。
乙方姓名身份证户籍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丙方:丁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丙方:
本着相互信任且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且遵守,协议如下:
第一部份:经营名称及地址
经营名称:法人代表:经营证号:地址:
第二部份:股东出资比例
一、总共投资:万元,各股东持有比列明细为:甲方:出资现金(或折价):万元,占股比例:%。乙方:出资现金(或折价):万元,占股比例:%。丙方:出资现金(或折价):万元,占股比例:%。(说明:各股东出资证明须有效单据证明并由所有股东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1、资产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总资产
有形资产:电器设备、美发设备、卡充值余额、现金、银行存款、未分红赢利,库存未开封未过期美发产品,其他有形资产。
无形资产:由各股东评估或以转让价为标准。
2、负债部份
经营亏损或股东垫支金额,各项未支付费用,顾客充值未消费余额,员工未发放工资,其他供货商款付款金额。各股东按占股比例共同享有资产且按比例共同承担负债金额及法律责任。
第三部份:分红条件及时间确认
一、分红条件
需在本店经营时间到赢利达到能偿还本店营业前期各股东所垫付的所有资金后,且达到支付所有费用开支后还有盈余的条件下。
二、分红的时间
由财务核实准确后,出据上月经营状况,经算出赢利金额后,在次月4号至5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各股东账户或以现金的方式发放至各股东手中。
(说明:经营状况表应清晰列明:所有业绩收入加上其他收入减去所有费用开支明细,最后得出赢利金额,并由所有股东签字方内有效)
注意:顾客充值后未消费余额不作为业绩收入计算,由财务管理负责人作店内资产管理。
第四部份:股权转让退股
一、各股东之股权的转让在店内在职股东之间可自由转让,转让价格以各股东商量评估为准。
二、某一股东如想合并或购买其他股东的股份时,必须不得低于期初投资占股金额进行购买,并需对方签字确认及所有股东签字确认方为有效转让。
三、各股东的股权不得私下将自有股权转让或出售给非店内在职股东或员工,如所有股东签字同意的情况除外,否则赔偿其他股东10万元作为违约金。
五、退股的条件:
1、需在本店经营时间满12个月,且有盈利的情况下,提前一个月向所有股东提交退股申请书或说明,经所有股东签字确认同意后方可退股。
2、股金的结算标准以期初投资的金额的50%为准,股金的返还不得影响本店正常经营。
3、结算时间为股东分红日期为准。
4、如果有钱的情况,次月付清退股的金额。
5、如在此期间,退股人如在本店500米内或五个月内附近上班自己开店以股东形式参与经营或在与本店业绩冲突,同行竞争的美发店任职,影响本店的正常经营,以各种形转移客源,让本店遭受严重损失,且余下股东有实际证明向退股人追偿10万元以作为违约金。
6、发生以下行为的股东,其他股东将视为自动退股行为,且店有权向其追偿10万元违约金:
A:合作期间在本店5日内自己开店
B:在离本店伍百米内的美发沙龙合作以股东形式参与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