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2、 工程承包方式: 3、 工程期限: 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 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 )
第二条:甲方责任
开工前,为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的电源、水源,协调好周边关系。
办理物业有关手续及政府规定的其它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押金不能退还,则由乙方承担该项损失。
对于变更项目,甲方与乙方工程监理、设计师商定认可并签订项目增减费用变更单,乙方即可施工。
对已认可项目,甲方不得另请乙方以外的施工队伍施工,否则,乙方有权与甲方终止合同,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没有按合同执行的除外)。 对乙方安排的施工队如发现多次质量问题或不文明施工,甲方有权提出更换。
第三条:乙方责任
施工时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图纸按期保质完成装饰工程。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和小区物业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负责保护好建筑的整体结构,负责工程成品保护直到甲方验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以甲方签字图纸为准,如需设计变更或增减项目,需双方在项目变更单上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乙方施工监理必须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监察,对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 增加项目款超过2000元,应先预付一半,并在第三次交清.
第五条:违约责任
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责任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第六条:
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自动终止。
甲方(业主)签字: 乙方(盖章):
地 址:
电 话: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