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承包工期:工程自 年 月 日完工;
6、工程总造价: 元
二、施工要求
三、付款方式
四、甲方责任
工程完工后,负责资金及时到位,有权派专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五、乙方责任
1、及时开工,保证工期,负责工程质量,如无故不能按期完成或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如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3、负责保修一年。
4、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等一切费用。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
日期: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桩工程施工部分,为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双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各种联系和协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
2、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管理及协助乙方施工及技术资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桩基础施工图纸贰套。
4、甲方负责处理好施工现场地下的一切障碍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操作人员,并根据图纸及甲方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记录。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3、乙方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保证桩达到设计要求的承载力。如达不到要求,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负责。
4、乙方保证从进场试桩之日起 个工作日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及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除外)。每延误一天,乙方赔偿给甲方工程总价的0.3﹪的损失费。
5、如因机械设备严重故障影响工期,乙方负责增加或更换机械进场补充。
6、乙方保证进场的机械符合国家及深圳市建设局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施工资料。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以包工的形式,沉管碎石桩以每米 元的单价由乙方承包施工。
2、付款方式: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约 代 表: 签 约 代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