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乙方未能按时交货并达到验收标准,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合同总金额×1%×逾期天数),逾期交货超过30天,则视为乙方单反违约解除合同;
2、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质量保证或售后服务承诺,则视为乙方违约;
3、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以内的经济责任。
十一、合同条款的变更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报送区财政局、区医疗器械管理中心审定后,再签定补充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调解―仲裁。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无。
十四、甲乙双方按本合同格式签订,具体条款内容可按货物种类、性质、特点进一步约定和具体化。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卫生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