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十五日以上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甲方又无法安排派遣人员从事其它工作的;
5.派遣其它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7.有酗酒、吸毒、赌博、自残等行为的;
8.按本条第4、5、6项解除与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甲方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人员与乙方。
第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关系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派遣人员人格尊严的;
3.甲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二条甲方支付给乙方各项费用,由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或未按合同履行的,属于违约;违约方按年度管理费总额的%承担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甲方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及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其单位经营状况、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
2.甲方拖欠派遣人员劳务报酬一个月以上的;
3.甲方拖延支付服务费、社保等各项费用的;
4.甲方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
5.甲方在生产服务过程中不顾派遣人员生命安全的。
第十五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内容不得侵害派遣人员的利益。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用工单位签章):乙方(委派单位签章):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_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承揽甲方委托的通信类新的维护、工程业务,配合甲方进行业务公关、代理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比例的维护服务费用,并共同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维护服务要求:
1、乙方在接到抢修通知后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服务人员、工具、车辆抵达任务现场,
2、乙方所有参与服务人员,在执行应急维护服务任务时,必须服从指挥调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及人员安全;
3、乙方负责人的通信工具一律不得关机,并保证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且甲方负责人呼叫时乙方负责人事,乙方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应答,以便有维护服务任务时能及时联系,按时到达,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
4、乙方在平时抢修工作中,遇有问题必须迅速上报及时处理,若因乙方隐瞒及虚报抢修情况,乙方需承当一切事故责任。
5、乙方所有商场资料,必须乙方成员自己完成,甲方只负责指导,以及监督审查工作,若甲方出现虚报工作量,资料退回及未通过现象,若传输局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一概追究乙方全部责任。
二、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双方盖章之日起有效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有效,逾期可根据双方情况重新签定合同。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