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制定本协议书如下: 一、新人概况
五、结款方式
所有费用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元),签定本协议时预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定金。 婚礼前七天策划完毕经新人认可后再付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六、合同细则
1. 签定本协议时甲方即付全额的50%作为定金,于婚礼前七天策划完毕新人认可后剩余50%的余
款一次付清。
2. 签定本协议后乙方即按本协议约定所有服务内容提前筹备,确保婚礼当天所有服务顺利有序。 3. 签定本协议后乙方有提供给甲方优质服务的义务。甲方有享受乙方所带来优质服务的权利。 4. 如因乙方过失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婚礼策划书或婚礼流程在合同签定后如有调换或更改,以双方最终协商确定为准。
6. 在签定本协议之后,甲方不得因故取消,包含取消婚礼,取消已预定项目或自行调换婚期,否
则定金不退。(不可抗拒自然原因除外,如地震、霍乱、军变等)
7.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制定协议附件,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保存,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雅尚庆典策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礼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新郎)和(新娘)的婚礼仪式提供相关服务。
二、婚礼仪式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婚礼仪式举行地点:市区路(街)
四、婚礼服务项目
□策划服务□司仪服务□摄像服务□摄影服务□化妆服务□鲜花服务□乐队服务□场地服务□演出服务□婚车服务□□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约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元,大写元(不含酒店场地费、电费、管理费、电梯费等)。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按服务费用总额的10%即元向乙方支付定金;定金可抵作服务费用;3、余款元,应在庆典活动结束当天一次性付清。
4、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新增加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应计入服务费用总额5、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六、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
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有关规范确定的标准。七、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任何一方于婚礼仪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服务的,应以总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内(含7日)要求取消服务的,应以服务费的30%作为违约金。
2、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服务结束,甲方足额支付乙方约定的总服务费用,本合同自动解除。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淄川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