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乙方不准在规定的地区外销售,如经证实有冲货行为,按照冲货金额付十倍的违约金,并取消总经销权(除非该地区暂没经销商,在经过工厂认可的情况下,按工厂的价格体系销往该地区)。
4、如变更提货点要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加盖乙方公章。
三、价格
1、如甲方部分产品价格调整,会提前3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调整售价适应市场。(在这30天内价格不变)
四、商品的品种、数量、规格
甲方收到乙方的订单后,对商品品种和数量如有异议,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乙方负责人,未提出异议的应按订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发货。
五、库存管理及退货
1、甲乙双方共同根据销售情况,共同掌握合理库存量,避免造成积压。
2、如有退货须打退货申请表,需注明退货原因,以便双方更有效的配合。
3、每次退货量比例不得高于上次进货时的10‰
六、付款方式
打款发货
七、其余事项
甲方对其提供给乙方的商品应具有所有权或合法的支配权、处理权,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品的装潢设计或外观设计等)。如果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因所有权存在问题或侵害他人的知识产品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完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同意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异议应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生效
总经销权暂定壹年,协议期满,乙方有续约的绝对优先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20xx年9月日至20xx年9月日
甲方:XXXXXX日用品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地址:地址:营业执照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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