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_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组____(公章)
代表人:____
乙方:____村____村民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鱼塘承包协议书6
发包方(甲方):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
为了发展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经甲方讨论通过将属于甲方所有的位于:xxx20亩鱼塘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养殖、种养,为明确双方权利,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协议:
一、甲方将于_______亩鱼塘发包给乙方承包期为十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承包金分为二期。每五年为一期,第一期每年为壹仟贰佰元每亩,第二期增加贰佰元,每年为壹仟肆佰元每亩,每年的承包金于每年的4月1日交清给甲方,即先交承包金后再经营,逾期不付清承包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结合同,造成损失即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有用勾机修挖鱼塘、土方,以甲方无关。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有转让权,但要通知甲方:并由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交付每年承包金到满期为止。
五、在承包期限,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解决不了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水电费应及时按实际使用的数和村民收款标准一致,电费交供电所水费交本屯。在正常情况下,甲方不得无故停水,停电断路,如因甲方:人为无故停水,停电、断路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负责全部的赔偿。
七、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守法经营,如有侵权或违法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有自主经营权利,主要为养殖种养业,并可在承包期限内在地上搭建临时建筑。
九、在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土地征收亩数赔偿归甲方属权,乙方鱼塘经济损失赔偿,由国家规定赔偿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