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2、本协议签订后,原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照本协议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变更的要件合同变更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协商变更合同的情况下,变更合同的协议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来欺骗或强制他方当事人变更合同。如果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则当事人仍然应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①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视为未变更。此外,合同变更还可以依据法律直接规定而发生。例如,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以及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遵守规定
我国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同时在劳动合同中也会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在经过双方的协商后,也是可以变更合同的具体内容,那么在变更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时,双方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的。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安徽省、合肥市的有关劳动政策及法规,于 年 月 日订立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就《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劳动关系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1、工作考核的相关规定
1.1 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职位、工作地点的决定。
1.2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作成绩考评,并通过考评结果给予相应的职位和待遇,甲方可以根据考评结果是否对乙方进行晋升、加薪等奖励或降职、降薪等处分。
2、保密条款
2.1 下列内容属于甲方商业秘密范围,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2.1.1 乙方从甲方获知已经或将要用于(包括未公开的)行业或业务中的技术信息与经营、管理信息。
2.1.2 甲方的业务模式、操作流程以及与业务、管理有关的合同、客户信息、管理制度、表格、工作标准、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业务相关资料。
2.1.3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1.4 乙方不得打听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经包含了保密费用,员工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得以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
3、公司制度执行
3.1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公司已发布或今后将发布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规定标准、流程及权限操作执行,不越权或违反流程处理任何事情;乙方有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行为的,须接受各项制度、流程配套考核办法考核,甲方视其严重程度有权无条件解除乙方劳动关系,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2 乙方是否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处理事项的依据,除留有乙方签名的书面依据及其他证明是乙方所为的有效证据外,还包括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记录。乙方有义务保护其各系统中使用的用户密码,如有密码泄露等原因至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统中处理相关事务的,则其责任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
3.3 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忠于甲方公司,维护甲方利益,始终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不得收受业务单位或结算人员的礼品、钱财,不得发生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无论收受金额大小,乙方的月度奖金、年终奖全部取消,同时甲方公司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4、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4.1 除《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⑴ 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
⑵ 乙方在职期间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或者相近的单位从事第二职业的。
⑶ 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职位、岗位、工作地点,乙方不服从甲方公司调动或安排的。
⑷ 甲方根据上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
4.2 《劳动合同》终止的,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