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5、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
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签订时间:
装修装饰材料采购合同3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材料类别:(具体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和总价见以下明细表)
第二条材料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三条供应起始时间:
20xx年5月6日中午前第一车到达施工现场。
20xx年6月30日前剩余货物全部到达施工现场。
第四条材料总价:人民币元大写:
第五条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5.1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5.2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除双方另约定其他供货地点、方式外)。
5.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6.1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6.2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由此造成的运费等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3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物品的损坏。
6.4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七条定价与结算
7.1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可以扣除乙方因虚报部分得到的不当利益,并扣除年度发生材料供应款的50%作为违约金。
7.2乙方每半年对材料价格以书面的形式进行重新报价。经双方确认后作为以后半年内的结算依据。
7.3每月(25日~30日)乙方应主动和甲方进行对账,如没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对账的,甲方可视乙方自愿放弃未对账月份的权益。
7.4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
7.5付款方式:。
第八条违约条款
8.1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致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
8.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3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前,如双方都有签约意愿的,应有书面的方式进行确认。否则任何一方都有权益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
第九条其他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