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如买方未能如期足额支付款项的,卖方有权拒绝继续供货或依法主张权利。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送货单上所标明的单位与本合同签订的卖方不一致时,买方有权拒绝其供货;
2、卖方送货清单上的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
3、卖方及委托的送货人员在进入买方的施工现场时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4、供货价格以一次性定价为准(合同期限内不变价),价格不随市场价格而改变,供货数量以需方实际需求量为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承担给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并且足量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失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各方各执3份(传真件经事后书面确认也有效)。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合同的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补充协议,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文件(包括技术协议、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函件等)均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物资采购合同格式模板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中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方式进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协助乙方作好采购(招标)工作,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提出采购(招标)文件中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特别商务要求;
(二)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成评、定(标)工作;
(三)按成交(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编制采购文件,请专家审查、采购人确认,并报送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备案;
(二)采购文件报送采购办项目负责人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和网站(《中国财经报》、《齐鲁晚报》、采购网站、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站、临沂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并发售采购文件;
(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
甲方:乙方:日期:
物资采购合同格式模板5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货物及费用
以双方最终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
第二条、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交付及验收
1、送货时间:以甲方的通知要求为准。
2、送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方承担,所有权和风险承担自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时起,转移至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