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保证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等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丙方不因此而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乙方保证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保护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不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八、工期要求
1、本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从乙方正式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如遇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可顺延。乙方不得无故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3、乙方保证在上述工期内完工并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九、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行验收合格后日内通知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
2、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返工后再验收,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按照逾期违约责任条款处理。
十、房屋保修
1、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保修。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质保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免费进行维修服务。
2、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乙方保修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保证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无法联系,拖延推诿,自书面通知后超过7日的,视为乙方拒绝承担保修责任,甲方有权自行解决,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
3、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应当积极为甲方进行维修。
十一、不可抗力
当地震、风灾、雨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发生时,双方必须采取措施尽量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双方应于灾害发生后合理的时间内,对损失进行核实。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实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重建/修缮房屋,不得挪作他用,否则,丙方有权追回已支付款项。
2、甲方逾期支付乙方工程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金额3‰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时保质保量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限期整改,乙方未在限定期限内整改或整改无效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5、丙方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拨付房屋重建补助资金即履行了本合同项下丙方应尽的全部义务。甲乙双方之间的权责及纠纷均与丙方无关。甲方、乙方均不得向丙方主张任何其他权利或要求丙方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十三、其它
1、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本建房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从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农村自建房合同4
私人住宅建设总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私人住宅建房施工方负责人:____________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建筑工程概况
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是民用住宅建筑,本工程设计为砖混结构两层一幢建筑,建筑面积为实际测量为准,每平方米按元的施工费。
二、建筑设计要求
1、本工程为砖混结构住宅,进深7米,总长度13.5米,平房建筑,建筑面积___㎡。
2、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根据实际测量面积付款给乙方保证不能随意缩小或增大面积,如需修改必须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修改,否则乙方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