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由甲乙各执一份,中间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中间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建房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承建甲方自有的位于登封市卢店镇政府西500米即登封市交警二中队后边的亩宅基地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建标的物、面积
甲方自愿将其自有的位于登封市卢店镇政府西500米即登封市交警二中队后边的亩宅基地承包给乙方,规模为层。
二、承建期限
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承包方法: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1、甲方负责水、电(线杆至配电盘)、路三通以及铁钉、铁丝、线绳材料;
2、乙方负责建筑所需一切用具(壳子板、脚手架、机械设备、混凝土小车、靠尺杆等;
四、承包范围及质量
按照图纸和甲方要求,参照国家普通民宅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楼层高度:一层净高度为米;二、三净高度为米放线、主体、内外粉刷、墙砖、地板砖。
做法:主体一至三层厨房、卫生间和三层顶面要求现浇预制,其它以预制板为主,出檐厘米。
粉刷:前墙、东墙瓷砖;后墙、西墙水泥压光。
地面:室内全部地面地板砖;卫生间,厨房高度不低于2米的墙砖;楼层内部不高于厘米的墙裙砖。
五、支付方式
承包总价款以每平方米/元的价格计算,主体结束付总价款的45%;内、外粉刷、地板砖及墙砖完工付总价款的90%,扣留总价款的10%作为工程保证金,待完工两个月后,尾活结束,复验无误后,甲方结清全部价款。甲方支付价款,以乙方出具的收到条为准。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与承包建筑工作开始前,处理好四邻关系,保证乙方承建工作的顺利开工。
2、甲方应提供合格、足量的建筑用沙、石子、水泥等原材料,以配合乙方保质保量的建房工作。
3、甲方应提供安全的水电,以便于乙方安全施工。
4、乙方施工期间,不按甲方要求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给付乙方施工款项。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自备的建筑队,能保质保量的安全施工,按期竣工。
2、乙方应与施工前,挑选、筹备有能力、有技术的建筑工人组成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队,并按行业规定进行必备的培训,以确保工人能熟练干活、安全施工。
3、乙方在施工前应准备与施工相关的机器设备,并应提前调试到位,保证其能正常运转、安全施工。
4、乙方有权利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施工款项。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若因过失、故意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即建筑队负责人承担事故后果。
6、乙方负责建筑队内部施工款的发放及分配,由此引起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7、经甲乙双方同意,在正常施工期间若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等因素出现安全问题,需要赔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1、不能提供有序的四邻环境、安全水电、合格的建筑原材料,造成乙方施工延误期限,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没有按时支付乙方承包款,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