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组织工人上岗培训,不能提供合格、技术熟练、对建筑安全熟知的建筑队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事故后果,甲方免责。
2、没有提供性能完好、调试无误的建筑设备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甲方免责。
3、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不按施工程序,不熟悉施工技术,不按行业规定,造成房屋质量出现问题且需要返工的,甲方不再重复支付施工款;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无法返工或者返工会造成甲方严重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保证金且乙方应向甲方赔付因乙方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若因质量问题造成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甲方除行使上述权利外,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农村建房合同篇9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出资在甲方的宅基地上建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宅基地基本情况
1、甲方所有土地位于;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该宅基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见附件一:宅基地使用证复印件)
2、该宅基地的地上附着物有。
第二条土地的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合同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投资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
第三条出资由乙方负责出资_________元(大写元整),用于在甲方所有的宅基地上建房。
第四条期限双方共建房屋,由乙方出资、乙方使用,使用期限为年。
第五条权利义务
1、甲方将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用于建房后,甲方及其继承人不得再对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行使任何权利。
2、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报建的相关手续。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处理好和周边邻里的关系。
4、甲方放弃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变更、转让、出租、征收与拆迁所产生的全部补偿与收益。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补偿与收益,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5、乙方不承担甲方以该宅基地担保、抵押、质押、转让、继承所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
6、在甲方交付宅基地用于建房后,乙方有权拆除、处分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且根据乙方意愿建造新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7、乙方享有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变更、转让、出租、征收与拆迁所产生的全部补偿与收益。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补偿与收益,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8、因甲方死亡或下落不明,甲方继承人应继受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本合同对其继承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视为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返还乙方的出资款项并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罚息,还须向乙方支付出资款项的30%作为违约金。如果造成乙方其他经济损失,还须赔偿因违约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2、如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须赔偿乙方剩余合同期限的租赁收益,租赁收益以该宅基地同一地段商住房屋租赁价格为计算标准。上述租赁收益由乙方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主张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视为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l、2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使得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本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当事人仍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诚信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