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决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及主管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督,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认真的整改。
(三)不准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偷窃财物,如出现上述情况对肇事双方当事人分别处以元的罚款,并罚乙方元,且医疗及其它损失自费。
第十二条劳务队伍管理
(一)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7天内要按甲方要求,填写劳务合同、分包队伍登记表、职工花名册及委托合同书报甲方,内容要详细,人员要齐全,随时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要随时填写上报,否则拖延一天罚款第十三条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与乙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提供给乙方施工图纸及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设计书面的技术、安全交底。
2、劳务作业开工前,甲方应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现场和能满足劳务作业的水、电,等施工用管线及施工道路,及三通一平。
3、甲方提供能确保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设施。包括:电路。消防、高空作业的人身安全、安全保卫、对现场的沟、井、穴、设置施工标志
4、甲方按乙方提交的施工计划及时供应工程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等应保证正常施工需要。
5、向乙方支付劳务承包费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月进度阶段性的“施工计划”详细安排上述时段的相应的劳动力、工程材料、设备计划和施工机械、周转材料计划等,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2、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设计认真组织施工,强化管理,做好各种技术交底,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内部培训。严格按照各类规范施工,按要求做好各种防护,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需返工、修补和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
3、乙方应建立质量、安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健全质量、安全的检查制度、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若不能按制定的月季度或阶段性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每拖延一天进行元的罚款。
4、乙方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岗位技术人员,必须达到规定要求若需培训,费用乙方承担。
5、乙方应自备除“施工机械台班费”规定以外,且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用具。
6、乙方处理好工人的工资因工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如因处理不当、协调不及时,发生纠纷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又乙方全部承担,若给甲方造成严重的影响按元的罚款。
第十三条
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劳务任意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承包人。
第十四条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第四条规定逾期支付乙方承包款,每拖一天应付款的%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2、甲方未按第五条规定办理结算的每拖一天应付款的%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3、因甲方未按第十条规定及时为乙方供应材料或供材不合格给乙方造成误工的,应按实际误工损失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顺延。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第六条规定达到工程质量标准的所造成的材料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出现质量事故的,乙方在返工赔偿损失外应长单违约责任,按其实损失的倍赔偿甲方。
2、因乙方未按第七条规定按期完成的每拖延一天按应收款的%的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的因素造成工期延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原因未按第九条规定提供材料计划造成的损失及工期的延误由乙方承担,每延误一天支付元违约金给甲方。
4、因乙方未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执行的,视情况罚款元给甲方
5、因乙方未按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执行,根据情况承担元的违约罚款给甲方。
6、因乙方未按第十五条规定执行则视本合同无效,并承担元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因乙方组织不力;未按制定的月进度或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完成的,在下阶段或天内又确实无能力组织完成的及严重不服用甲方、建设、监理单位管理从而造成工程进度无法实现的,甲方有终止合同,并且按实际劳务价款结算辞退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第十六条
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的,违约方一次性赔偿对方
第十七条
本合同鉴定时乙方一次性交元履约金,工程完工后返还。
第十八条
(一)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质量保修的项目内容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