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次性支付著作权转让费;
2、分两次支付著作权转让费;
3、基本著作权转让费+项目分成。
第七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1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转让费为:人民币_____元。
2、支付时间为:
第八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2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转让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2、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金额为:占总额%;
3、甲方修改完成后,乙方支付剩余著作权费用为:占总额%;
第九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3种方式支付
1、基本著作权转让费用为:支付时间:
2、项目分成方式为。
第十条纳税
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得剧本转让费为税后款。乙方应为甲方代扣代缴有关税款。
第四章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署名权
1、署名方式:
(注:编剧名字,排列次序)
2、署名位置:
3、在乙方相关影视作品的海报、音像作品、音像作品封套、新闻宣传、新闻发布中,不得侵害甲方署名权;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增加编剧署名和更改署名次序。
第十二条荣誉权
1、如果该影视剧获奖,甲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旅差费由方承担,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奖金分配给甲方;
2、影片在国内首映研讨,或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展出竞赛,乙方应邀请甲方参加。
第五章保证与承诺
第十三条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拥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本授权不含有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的内容。乙方如因使用甲方授予之权利而导致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赔偿;
2.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甲方未将该权利转让予任何第三方。
第十四条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乙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三年内使转让产品上市(注:或电视台播放、出版等。)
4.乙方保证在影视剧音像产品上市初赠送甲方音像制品10套,剧照15张,海报5张。
第六章剧本交付
第十五条剧本交付时间为:(注:建议在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剧本著作权转让费后)
第十六条交付剧本规格:(注:电子版或纸介版,电子版要注明邮箱地址)。
第十七条交付确认
甲方剧本发到乙方指定邮箱后,乙方应于一周内提交确认函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已经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