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收到订单后,乙方须在订单指定交货日将商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
4、订单终止
(1)乙方未履行订单之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履行不符合订单要求,订单自动失效,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2)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修改或终止订单的全部或一部分。
三、商品价格
1、乙方保证给甲方最优惠待遇,乙方承诺按市场供求随时调整其供货价格,保证其为市场最低供货价。乙方所提供商品在其它任何地方进行特价销售时,甲方可同样进行特价销售,乙方授权甲方其每月货款中直接低扣因特价销售产生的相应负毛利和利润损失金额。
2、乙方商品价格调高需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后,方可调高价格。
四、合作方式
1、双方协商采取
①经销
②代销
③联营
2、所退换之商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及保质期不低于商品保质期的前提下,乙方给予无条件退换。
五、合同终止时商品处理
1、合同履行完毕或出现其它需终止合同情形,乙方承诺无条件收回其未销售的商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同终止后按以上商品退换货约定的时间办理退货手续,乙方不及时办理相关退货手续,乙方声明同意放弃未销售商品所有权。若该未销售商品甲方已支付货款,乙方同意退回该货款或授权甲方自行从其应付货款中直接抵扣;若该未销售商品未支付货款,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该未销售商品,并同意放弃对该未销售商品货款及商品的任何追索权,但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质量保证义务。
六、付款约定
1、双方约定根据乙方提供商品的实际金额(减除退换货),甲方采取□现金□电汇方式付款。
2、双方约定,每月7、8、910号对账次月电汇打款。
3、甲方收取乙方首期供货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4、乙方向甲方开具的送货单、发票或其它单据,其开具人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及乙方确认的相关资料一致。甲方仅以乙方为货款的受款人,并全部实施银行支付方式进行付款。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不能有效履行其义务,则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采取如下补救措施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禁运、罢工等以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情形。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对方,若无法立即通知对方,在不可抗力结束后3天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7天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有效之独立的权威的第三者证明。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终止情形
1、一方进入破产、重组、解散或其它类似程序;
2、因各级政府或其代表机构的任何命令、行为、规定或干预(干涉)致使本商品合同的实质履行成为不可能。
3、任何一方违反本商品合同之规定,且未能在守约方指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终止本商品合同。此情况下,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损害。
4、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服务协议》、乙方报价单、本合同项下订单等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同意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原则,通过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期限及生效
1、本合同有限期自月日,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生效前,双方均不受任何约束;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不需向对方赔偿。
十二、其他待定事宜
甲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