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合作目标
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改善提升三峡石相关产品的工艺技术、产品质量及开发序列等,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1.3 合作内容
1.3.1双方合作具备排他性。甲方确定乙方为重庆市范围内旅游纪念品相关产品的唯一生产加工基地,唯一供货单位;乙方确定甲方为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唯一合作伙伴,甲方具唯一销售权利;
1.3.2 乙方为甲方提供生产及技术服务;乙方的所有产品均以优惠合作价向甲方提供,由甲方制定市场销售价格;结算方式如下:(暂略)
1.3.3甲方为乙方企业发展、品牌建设等方面提供指导、支援等智力支持。包括: ⑴.现有产品的推广宣传;
⑵.销售通路搭建;
⑶.现有产品的包装升级及新产品开发设计策划;
⑷.梳理提炼产品文化内涵,提升产品附加值;
⑸.帮助其从生产型企业向文化营销型企业的转变;
1.4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年,从___年__月_日到___年__月_日;
2.0 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战略合作双方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预期效果,故需要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如下规定:
2.1甲乙双方的权利
⑴.甲乙双方有要求对方如约提供服务的权利;
⑵.甲方有向乙方提出质询的权利;
⑶.甲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经济权益;
⑷.甲方有对乙方未履行相关约定及保密责任而带来损失予以追索经济赔偿的权利;
2.2甲乙双方的义务
⑴.甲乙双方有按本协议如期履行的义务;
⑵.甲方有为乙方提供相关智力支持的义务;
⑶.甲方有按计划推进和完成由甲方承担的市场推广、广告宣传等任务的义务;
⑷.甲方应充分运用其行业影响力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乙方开拓业务和建构销售通路提供条件;
⑸.乙方有回复甲方质询的义务;
⑹.乙方有对产品质量严格管理的义务,不得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
⑺.乙方有对甲方提供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的义务;
⑻.对于来自甲方策划、设计之产品,乙方应给予包括打样、生产等无条件的积极支持; 3.0 协议附件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本协议各项条款同样适用于协议附件。如果附件中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以附件中的说明为准。双方针对某一具体合作内容的具体事宜,包括工作流程、合作时间、结算模式等需要共同商讨之议题等双方一致关心的问题,将经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在附件中签署。
4.0 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
5.0 声明与保证
5.1 乙方向甲方声明与保证
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
甲方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
5.2 甲方向乙方声明与保证
甲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
甲方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固定的经营资质。
6.0保密条款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所有产品、技术、设计等相关事宜,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 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