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货地点及运输:
(1)运输到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
(2)方负责苗木材料运输;
(3)运输费方承担。
(4)其他。
3.装卸费:方承担装车费,方承担缷车费。
四、苗木材料验收标准、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材料除达到上表中的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
(1)植株强壮、完整、树杆挺直、不偏冠、不脱水、无病虫害;
(2)土球标准;
(3)截枝标准;
(4)包装标准;
(5)其他。
2.验收方法:
交货时,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材料数量、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采用以下办法处理:
(1)甲方采购现场自行提货,即时验收;
(2)甲方拒收退货;
(3)乙方无条件重新发货更换;
(4)甲方现场折价;
(5)其他。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苗木材料单价包括苗木材料款及其起挖、包装、检验检疫费、
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甲方采购现场即时验收,确认合格后,钱货两讫;
2.双方在甲方施工地验收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苗木材料款;甲方日后向乙方支付%的苗木材料款;甲方日后向乙方支付%的苗木材料款;余下%的苗木材料款甲方日后一次性付清;
3.其他。
六、责任:
1.苗木材料运输至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验收前的责任,均需由方负完全责任。
2.甲方不得拒收经验收合格的苗木材料,否则无条件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3.甲方未按时支付经验收合格苗木材料款的,每日按需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供应苗木材料,从而不能满足甲方施工工程要求的,甲方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当双方不选择现场折价条款解决问题时,乙方无条件自行取走苗木材料并按未履行部分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时间及时供应苗木材料,造成甲方人工、机械、材料、拖延工期等其它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6.甲方、乙方因不可抗力(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等)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并及时告知对方。
七、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可向甲方施工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可向甲方施工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可向方注册地。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