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薪金
1.甲方根据乙方所在部门及岗位的不同,按甲方《薪金制度》及相关规定发放乙
方薪金。乙方现享受的年薪工资税后为大写人民币正(小写¥:元),乙方工资按月发放。甲方可在经营业绩及社会综合物价水平发生较大幅度变动情况下,调整《薪金制度》及相关规定,乙方亦同意接受调整后的薪金待遇。
2.乙方报到上班未满10个工作日即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不予计发薪金。
五、保险及福利待遇
1.甲方负责乙方在合同期内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2.甲方将根据效益情况和乙方的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制定奖励和补贴制度。
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所用的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有关标准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在合同期不在工作范围内外出受伤或死亡的,公司概不负责医疗责任和任何费用。
六、合同解除
1.试用期内,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当月应发工资的20%,结算事宜在乙方移交手续完毕后15个工作日办理。
2.乙方转正后,原则上不允许在合同期内辞职,如有特殊情况也应按试用期辞职程序提出并需办理批准手续。在合同期内如辞职未获甲方批准而自动离职,公司有权追究违约责任或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3.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因病及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工作,甲方无法调配乙方工作岗位的;工作严重失职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反甲方制度情节严重的;工作过失给甲方带来较大经济损失的;侵吞甲方财物,损害甲方利益的可提前解
除劳动合同。
4.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必须办清有关技术资料、办公用品和工作事项等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
七、其他约定事项
1.凡在合同期内,属甲方内部进行的人事调动者,均不另行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年限续接。乙方调动后的薪金按其所属部门、公司的《薪金制度》及相关规定计发。
2.因甲方经营管理的需要以及为政府检查企业资质的需要,乙方应提供个人相关学历证书或个人最高职称证原件给甲方。
3.乙方离职时,将有关技术资料、办公用品和工作事项移交清楚;如因工作事项交接不全或未经甲方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有关责任的权利。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5.乙方不论何种原因在合同期内离职的,不得在甲方经营地区应聘相同或相近工作,三年内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否则乙方将承担甲方的违约损失万元,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有关责任的权利。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