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单价等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一):
2、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
该合同总价款包含:设备本体、设备附件、运输装卸费、出厂检验检测费、设备包装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培训费、设备保修维护费、设备相关的所有税费等与合同设备有关的费用。合同订货期间的材料设备涨价风险。并免费到现场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完成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
该合同价款为包干合同总价,乙方已充分考虑了未来变压器设备本身、附件相关材料和人工等一切市场涨价因素的可能,甲方不因未来市场涨价的因素而给予乙方任何形式的补偿。
若本合同执行后期,合同内容发生增加或减少,对于合同中已有型号的设备及附件,价格按本合同附件的单价及优惠百分比执行,如果没有相同型号的,双方协商定价。
二、设备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
1、设备交货地点:__________,项目工地施工红线范围内货车和吊车能到达的指定地点。
2、设备交货时间: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需要自行调整交货时间,但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具体到货时间。
三、设备包装及运输
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配件须按国家标准及生产厂家的标准进行包装,由于包装不良使设备损伤、生锈、变形或电气部件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更换或赔偿。
2、乙方必须在所有设备包装表面清楚标明设备类别及设备编号,以资识别。乙方须随设备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书以及出厂检测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3、乙方必须在设备货运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货运的具体情况,设备运抵工地后,乙方须负责设备卸货至吊车和货车能到达的指定地点。
四、设备安装及验收
1、设备运抵工地后当日内,由乙方负责卸货至吊车和货车能到达的指定地点。乙方应于当日通知甲方、监理单位、安装单位共同清点检验,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当日内联络相关单位进行设备初步验收。本合同设备初验合格是指对设备数量与装箱单是否相符、以及设备外观是否完好、铭牌参数是否符合要求。该初验合格的结果并不代表甲方对设备内在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确认,该检验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所有责任。初验无误后由甲方、安装单位共同签署收货单据。
2、为确保产品能顺利的进行调试及在以后使用过程中更好的运行,货到现场甲方需安排将货物存放于干燥、通风的场所,若因存放条件不能满足而造成温控温显等电子器件受潮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失;
3、合同设备技术参数及材质要求须满足合同附件二的规定。
4、初验无误后由买方指定收货人签署收货单据,该单据将成为买方付款的依据,收货人对货款负连带责任,收货人于送货单上签收将被视为对本条款的确认。
5、买方指定收货验收人员:
五、合同担保和付款
1、本合同设备采购定金为合同总价的20%。
2、货到工地后经双方初步验收合格且在乙方出具了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之后,甲方支付设备合同金额的75%给乙方;
3、设备安装完毕,并通过设备通电验收合格后两周内,乙方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和结算资料。在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产品资料及施工资料审核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最终工程量核算并出具最终结算书。完成结算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及正规发票等相关手续,甲方接到上述手续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乙方同时提交合同结算总价5%的为期两年的银行保函,保函到期后,由甲方办理保函的解封手续。
六、品质保证与保修
1、本合同设备品质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规定以及合同附件中所表述的全部标准要求。
2、设备的防护外壳确定为铝合金材料制作,防护等级IP30。
3、设备免费质保期: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并经安装调试通电验收合格之日开始为期二十四个月。
4、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设备质量保证书以及售后维修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明确设备保修内容、保修期限、保修措施以及保修期过后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5、在保修期内,设备损坏零件如为非人为故障的问题,乙方须免费负责更换。
七、违约责任
1、文件的通知与送达:双方合同执行过程,涉及到合同内容、商务条款变更或产生影响的内容,均应以书面格式文件送到对方,并要求对方签收。文件形式可以传真、信函方式,文件上均应签署项目负责人的名字及公司公章。
2、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规定的优质产品,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材质不符合本合同及所有合同附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力。
3、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设备产品为__________生产的产品,售后服务由该公司负责完成。乙方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工厂关于此项内容的规定性文件。
4、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有测试的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中表述的要求,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力。
5、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乙方不得无故拖延供货时间;若乙方因故未能准时交货,乙方应予以赔偿,该赔偿可从本合同项下甲方应付款项中扣除;赔偿率只限于计算合同迟交货部分,按每延迟一天扣罚20_元计,但本条款项下的累积赔偿额不应超过所涉及的延迟交货货物总值的3%。
6、甲方除不可抗力影响及乙方设备本身存在质量或其他缺陷等原因外,不得无故拒收货物,否则,乙方有权追索甲方由此带来的相关损失,甲方不能按时提货,甲方应书面请求乙方同意就迟提部分货物代为保管,由乙方代租仓库,仓储、保管、保险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同意支付议定补偿损失费。议定补偿损失费应为迟提部分的货物价款每月1%。
7、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符合本合同所有附件的表述及要求。
8、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两天内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如果发现乙方提供假的发票或发票无效,乙方须承担人民币叁万元的违约金。
9、保密约定:合同任何一方对于在合同谈判、签订或履行的过程中所获知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都一直负有保密义务,即使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未经对方许可,一方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若违反本条款的规定,违约一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1、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解除(不可抗力除外)应由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方能实施。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变更、解除,如使合同对方受到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