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位于号楼单元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电费;
2.宽带费;
第八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作为押金。
乙方退房时要保证房屋物品完整整洁,否则不退押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篇9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协议/□房屋买卖协议/□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
本协议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协议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本协议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协议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