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应负责退、换;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否则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材料款; 3、乙方须按照原厂包装标准包装,包装破损甲方有权拒收。
五、质量要求及说明:要求乙方供电线均为津成牌,并且要求为国标产品,如未能甲方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六、结算方式: 供货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发生的数量,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进行现金结算。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赔付对方合同总金额的10% 。
八、合同约定:甲、乙双方信守合同,如发生争议可提交靖边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