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
鉴于:
1、 大连化机设备有限公司欠甲方 万元(最终 以债权转让协议生效日发生金额为准),甲方同意转让其对 大连化机设备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给乙方;
2、 乙方同意受让上述债权;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意向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存在抵押、担保的情形。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受让债权资金来源合法,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3)以原价款受让上述债权,并积极努力签订正式协议,待正式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一次性以现金方式付清上述款项;
(4)履行意向书期限内的保密义务,不得就债权转让事宜向他人泄露。
第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待双方正式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失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