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范围:见施工图纸及报价书内容
工程内容: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全部新建工程内容;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质量和技术要求:
工程质量为合格标准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基础工程完工付总工程价款的30%,主体工程完工付总工程价款的30%,装修工程完工付总工程价款的20%,竣工验收付总工程价款的15%。剩余总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施工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甲方按本协议约定,负责施工合同的签署,并遵守甲乙双方约定,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履行本协议其它约定的义务以及相关责任。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设计进行施工。
2、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3、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第八条工期顺延:
施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按原确定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九条工程价款及计价方式:
1、按______标准,二类取费,人工费按现行人工费68元/工日计取。如遇政策性调整(人工费、税金等),均按文件规定全部予以按实调整。
2、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
3、材料价格:主要材料(半成品):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墙体主材、装饰材料、水电安装中的管、线主材参照《市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期间发布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计算。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半成品),由双方认质认价确定,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
第十条竣工验收及保修期:
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7天内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验收。
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30天内完成结算审核完毕,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3、本工程质量保证期2年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第十二条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关于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废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四条争议: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好,可持本合同到当地劳动仲裁机关和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及合同份数:
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附加条款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