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应执行甲方规定的服务标准,如乙方未能达到服务标准,则甲方将有权根据情况核实后采取提示、暂停或停止居间业务资格。
服务标准具体如下:
第八条协议有效期及违约责任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月日。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无故拒绝执行乙方的有效交易指令和拒绝履行相关黄金交易业务的,乙方可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除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3、本协议在遇到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以及为防止流行病进行的隔离等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后,决定是否在协议期满前延期履行全部或者部分协议或者免除履行部分协议的责任。如果决定继续履行协议,本协议的有效期应按不可抗力事故造成延期的相同时间予以延长。
4、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协议未列明事宜,双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交易所章程、规则执行。
第九条协议解除和终止事项
1、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与乙方的关系。
(1)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2)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扣划;
(3)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约定解除协议条件的情况。
2、本协议在遇到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以及为防止流行病进行的隔离等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后,做出终止本协议的决定,本协议即告终止。
3、本协议到期即告终止,双方有继续合作意向时,须另立协议。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以及为防止流行病进行的隔离等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损失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为乙方挽回和补救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如甲方不作为,任凭损失扩大,甲方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或者由于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乙方承担风险、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事项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A、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B、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事宜
1、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涉及到的条款按照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政策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主协议与补充协议有冲突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执行标准。
第十三条附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