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经协商不再续约,则由甲方在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亏损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风险保证金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协议,甲方不予退还剩余风险保证金;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解除协议,则由甲方在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亏损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风险保证金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同时,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甲方经核实后有权终止协议;
6、双方如要求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与对方作好相关交接手续;
7、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借甲方名义继续从事有关活动;
8、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需要完成甲方规定的基础任务如下:
(1)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两个月内需完成三名新客户的开发(___万人民币客户入金有效)或____手(单边)交易量;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第三个月开始,每月完成两名新客户的开发工作,或每月完成_____元人民币客户入金(客户全部累计入金有效);
(3)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任意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指定任务则取消其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资格,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不再享有获得该分公司名下客户及该分公司名下居间商的收益的权力,同时在甲方网站予以公布。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该分公司不得从事或代理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之条款,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如乙方没有限期改正,甲方有权中止对乙方的所有协议,并且该分公司名下的居间商、客户、客户的交易合约由甲方全权接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客户如需提取现货,甲乙双方按照《__贵某某交易所黄金交收管理办法》和《__贵某某交易所白银交收管理办法》共同办理;
4、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第十条解决协议纠纷的形式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之相关附属文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