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股权、出资、账目管理甲乙双方股份相等,各占50%。合
伙协议签订当天,算清、了结以前账目,以后经营账目每天双方对账,每__________天清一次账,并签字确认。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对店面进行估价结算。双方有权复印、保存相关账单。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员工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元/人/天,按月结算支付,每月考勤表由双方签字确认。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甲乙各得50%。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甲乙各承担50%。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本合伙不接受新合伙人入伙。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店面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不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