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方从乙方销售额中提取作为商品管理费;从乙方销售额中提取%作为广告宣传费用(指店内播报商品信息及各大媒体宣传)。
4.A类产品(占库存总量的20%,占销售总额的75%)到货30天,月结0天;
B类产品(占库存总量的40%,占销售总额的60%到货30天+15天,月结15天。
C类产品,实销实结
5.针对帐期为月结0天者,甲方每月五日至十五日为兑帐、结算、付款日,逾期不予办理结算付款(移至下一帐期结算)。
6.针对帐期为月结15天和实销实结者,甲方每月二十日至三十日为兑帐、结算、付款日,逾期不予办理结算付款(移至下一帐期结算)。
7.乙方在帐期内适销率必须达到70%,否则退货,进行库存调整.。
8.乙方到帐期后,先由采购部填写经销结算说明表,乙方须持此表、随货同行单及甲方统一的收货单到甲方结算中心办理兑帐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提供的商品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独家代理权引发诉讼,乙方应向甲方赔付违约金元。
2、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商品,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接受退、换货,在必要预备时间内不予积极配合,应向甲方赔付违约金元。
3、对于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接受退、换货,自必要预备时间内不予积极配合,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八条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交由甲方营业所在地鄂旗法院处理。
3.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超市及供应商之代表声明并担保其已受合法之授权以签署本合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超市
乙方:
签约双方对合同条款已尽互相说明义务,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了双方根据合同所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风险已有清楚的了解。签约双方均认为本合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在签订本合同前,双方首先明确如下几点:
1、乙方应充分理解,本合同和本合同项下其它条款、条件及标准不构成甲方购买乙方商品或其它货品的必然义务,甲乙双方实际交易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单为依据。
2、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证件或资料;
(1)乙方工商注册资料原件(工商局打印);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3、签约双方都同意坚决拒绝索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其不会向甲方任何人员赠送礼品、小费、现金、样品、餐饮等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如有此类事件发生,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4、甲方明确表示,甲方不授权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员工,代理或代表甲方实施任何可能在签约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前述民事行为,包括但不限与要约、承诺、达成合同、担保等。如需实施上述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乙方任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员、促销员)不得在甲方经营、办公和仓库等场所发生偷盗等不诚实的行为。如有此类事件发生,乙方自愿支付的违约金为所涉物品总价的50倍以上(但不低于3000元/次),授权甲方在乙方销售货款中扣除。
6、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希望继续交易但尚未签订新合同时,双方间交易均适用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连续签订的合同互相独立,后一合同不被认为是前一合同的延续或滚动。
7、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之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8、除有明确书面声明外,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不应视为机密或独占的资料;但双方所签订的商品合同和该合同项下的订单、销售数据、双方业务回顾资料等,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一、乙方商品
1、本合同所指商品为乙方根据甲方订单提供的由甲方在市场公开销售的货物。乙方承诺并保证:
(1)乙方提供的商品来源合法,在交付之前对交付的商品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利并有权出售;
(2)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及专利权等。
(3)乙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各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行政命令,各行业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