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将出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如要装修,须向甲方市场管理办提出书面申请,装修方案经甲方管理办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租赁期满,乙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所添置的设施和装修、装饰,租赁期满由乙方自行清场,与甲方无涉,甲方不负任何补偿责任,但与房屋结构相连的装修、装饰部位则不能拆除,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不得擅自破坏房屋结构及房屋的附属设施,否则应予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在租赁期内,乙方如遇承租的营业用房因城市建设或甲方发展需要改建、拆迁时,由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届时乙方必须按要求无条件搬迁,甲方不作任何补偿,但未到期限的剩余租金,将依租赁协议按日结退。
第十三条:乙方要做好有关用电用火等安全工作:市场内禁用任何形式的明火,禁用任何形式的油炸以及产生任何油烟的加工作业或有一定超声,营业房内不得私自接拉电线,时刻注意安全作业如发生任何事故,则所有责任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乙方未按要求维修承租的房屋,造成乙方或他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或赔偿他人损失。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就此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淮安市解放西路恒辉花园2号楼108号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使用。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85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年,从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元(大写:元整)。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租金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为¥元(大写:元整),于年月日前支付。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设施、水电费押金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经甲方对乙方承租房屋进行检查验收,确无损坏后,本押金由甲方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如有损坏,乙方应完全修复或赔偿,如乙方违反合同条款押金不退还。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付清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在租赁期间,有义务保证乙方承租权的正常行使。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此房屋。所有可以移动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并在租赁期满后3日内搬离。房屋内不可移动的设施不得拆除损毁。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承租期间要爱护房屋,如房屋有所损坏,应及时告知甲方进行相应修缮;如因乙方未及时告知甲方因而未维修而造成事故的,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二、租赁期限:该房屋租赁期为: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止(如中间退租,租金不予退还)。
三、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乙方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租金_万,人民币(大写)__元整(去除房屋租赁税的余额)。如续租,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同时缴纳房屋租金(续租租金价格再议)。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水费、电费、物业费、采暖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及由此租赁关系所发生的房屋租赁税(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的原因是由于双方共同约定,甲方只收缴去除房屋租赁税及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租金金额元整。房屋租赁税由乙方在办理相应营业手续之前代理甲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2、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能改变房屋的主体框架,如需改动须经得甲方同意后才能施工,否则所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