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
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元。
4、本合同共页,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路弄号室;房型规格;居住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