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收货计量方式
双方确认数量后,应立即填写签认收料单作为结算货款的凭据。收料单务必由双方专门指定的人员填写签认。其它人员填写签认的收料单及涂改无效。
八、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乙方每月凭甲方指定人员填写签认的有效收料单到甲方材料管理部门结算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货款,并带给已结算货款总额的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当月结算货款在支付%,余款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月内付清。所有货款均透过转账或汇付至乙方银行账户。
九、违约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争议的处理
合同发生了争议,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材料供货合同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物质材料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二、 质量标准:
1. 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的货物。乙方的货物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和随货文件要求。
2. 其他要求:
1)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T11836-20xx》 。
2)如乙方运至甲方工地的材料为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甲方将不予计量,且乙方承担因材料不合格甲方清除所需的费用。
三、 质量责任:
1. 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 甲方安装施工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标准、设计文件及地方要求进行规范施工,如由甲方操作安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 交货地点: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洛羊物流片区呈东路(一标段) 。
五、 供货时间:
1.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后的次日24小时内将首批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2. 供货期间根据甲方施工需要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货。
六、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 到交货地点的运费及装、缷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2. 随车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无。
七、 付款方式
乙方供货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款,付款时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息付清。在甲方支付给乙方货款时乙方需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可以拒付该款项。
八、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货物交付时,甲方按规定对货物的外观、规格、数量、产品合格证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2. 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3. 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4.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 3000 元。如在规定期内甲方未付清货款,甲方应承担延期付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5. 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九、违约责任:
1. 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是,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 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