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电器: (价值 元);
b:家俱: (价值 元);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此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房屋租金:每月 元(大写)人民币;
4、付款方式:按 (季度、月、年)支付,每月 日前进行支付;另付押金 元(大写),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共计 元(大写);
5、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6、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不经过甲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甲方扣除押金做赔偿。
(2)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前中止合同,赔偿甲方一个月租金的空置费
(3)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10天;
(5)连续两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查看,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8、乙方不得站立在防盗窗上,且防盗窗不允许放置杂物,如因此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9、乙方如损坏室内家具、家电设施,按合同明确价值进行赔偿。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住房出租合同协议书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区、县)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