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7条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8条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49条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50条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五部分附则
第51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53条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出租人)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承租人)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房屋出租合同书标准版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负责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负责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租赁合同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产权证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共 间(套),产权证号。
第二条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合同期限内租金不变。
第五条租金按(月、季、年)结算,以(现金或转帐)交付。
第六条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七条甲方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承诺无与产权有关的民事或行政纠纷,合同生效后如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是否允许乙方转租该房屋(在空格内填写是或否)
第九条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负责。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负责租赁期间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投资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装饰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签字同意。租赁期满后,乙方维持装饰装修后的现状交付房屋的,甲方不补偿装饰装修费用;乙方拆除装饰装修的设备、材料的,必须出资恢复原样。
第十二条在房屋租赁期间,与使用房屋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为:水费,电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物业管理费等。
第十三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依照合同到期日将房屋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3、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4、违反第十条规定,二次被行政处罚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其它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第十五条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六条甲方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月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七条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以年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以逾期总额的 %按日加收滞纳金。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甲方产权证复印件及其它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