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四)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五)乙方需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费用。
第五条续租
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六条其它
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需改变经营性质须和甲方保持一致意见,不得转让、转租或对房间内设施进行改造,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擅自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租金。
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乙方营业时如需临时占用周围公共面积,需和相邻业主保持一致意见。
第七条违约
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若产生任何违约问题,赔偿金额为本合同所定年租金的20%。
第八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壹页,捌条。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年_____月___日 签字日期:___年_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