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商铺,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身份证明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