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协议⽣效且⼄⽅按照本约定⽀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份;
5、⼄⽅按照本协议约定⽀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续,甲⽅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由⼄⽅承担;
6、受让⽅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时订⽴的公司章如果协议等有关⽂件进⾏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谨连带责任的,新股东按持股⽐例承担相应责任。转让⽅的个⼈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按其在公司股权⽐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的股东⾝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如因⼄⽅不按期、依约⽀付股权对价,导致股权转让不能实现或迟延变更的,则如因甲⽅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续,导致⽆法使新股东享受股东权益.
10、变更或解除:
11、争议的解决:
12、本正本⼀式四份,股权转让双⽅各执⼀份,公司存档⼀份,报⼯商局备案登记⼀份。
13、本⾃双⽅签字之⽇起⽣效。
14、其他事宜由双⽅另⾏协商解决。
转让⽅:
受让⽅:
年⽉⽇
出让⽅:(以下简称甲⽅)
住址:
受让⽅:(以下简称⼄⽅)
住址:
鉴于甲⽅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同意受让甲⽅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受让甲⽅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双⽅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转让标的、受让价款及⽀付
1、甲⽅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愿意受让甲⽅所持有的
公司%的全部股权。
2、⼄⽅愿意以万元的价格受让甲⽅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3、⼄⽅同意在本协议书成⽴时,⼀次性将股权受让价款全部汇⼊甲⽅指定的银⾏账户或银⾏户头。
4、甲⽅转让股权应得价款所涉甲⽅税负由⼄⽅承担,与甲⽅⽆关,⼄⽅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甲⽅保证与声明
1、甲⽅为本协议第⼀条所转让股权的唯⼀所有权⼈;
2、甲⽅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与⾏为能⼒;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前的事实⽽产⽣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承担。
三、⼄⽅的陈述与保证:
(1)⼄⽅为依法成⽴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具有独⽴民事⾏为能⼒;
(2)⼄⽅对本次受让甲⽅转让⽬标公司%股权的⾏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保证其具有⽀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