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方有及时、准确的向乙方供应产品相关资料和证件的责任。
发觉产品质量问题,甲方经查证后,属甲方责任的,甲方有无偿调换、退货的责任。
5.甲方产品导致消费者健康安全,食物中毒等情形,由甲方负责,若给乙方造成亏损(不限于名誉等),甲方应该赔偿。
第12条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在指定平台通过直播形式出售合作商品。
2.乙方有权独家经营甲方对应系列产品;
第13条乙方的责任
一定遵守甲方的有关出售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愿意下擅自更改出售价款。
第14条各方规定
出售任务为万元,每月最低万元。乙方在出售期间应按月、季度的出售计划进货。如持续三个月未实现出售任务的80%或全年未实现出售任务的80%,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独家出售授权。无论是乙方放弃还是甲方取缔其经销权,乙方应无条件保证甲方产品的可持续稳定发展以及配合甲方做好渠道、市场的交接工作。
供应的促销商品等支持的权利。
供应不超过生产日期60日的产品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不予结算货款,并保留追究甲方货品二十倍的赔偿,如果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盖与乙方无涉。
4.各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各方业务代表不定期到乙方各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第四章供货、验收、结算
第15条乙方以直播/网络出售/社群等渠道出售甲方产品,甲方直接快递到消费者手上,乙方对甲方产品无验货机制,由消费者直接对产品开展验货。
第16条消费者在验收中,如果发觉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提出异议的,甲方应该日内解决;纠纷解决期间,乙方有权拒付纠纷产品对应货款。甲方怠于解决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
第17条甲方产品的价款以甲方盖印章的附件1为准,甲方视成本及市场原材料变化有权更改供应价款,但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新价款调整前已付款则无论甲方价款做任何调整本批货以原供价为准。
第18条结算形式:甲方按乙方指定地点将产品发出3日后30日内,乙方给甲方结算货款。如果乙方未能给与甲方结算,乙方需要支付甲方未结算货款千分三每日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独家代理权;
第19条付款形式:由乙方将货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不得将现金交与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五章出售要求及出售政策
第20条为保证甲、乙各方经营利益和有效出售甲方的产品,甲方供应元人民币作为诚信铺底金,合同到期或终止时乙方一定将诚信铺底金全额支付给甲方。
第21条乙方应在合同有效期内出售规格为:,系列产品万元。
第22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实现出售任务万元,甲方按出售额的返利给乙方。
第23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实现出售任务万元以上,甲方按出售额的返利给乙方。
第24条合同有效期内出售额在万元以下则无返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25条各方应该根据本合同行使权利,执行责任,违约方需要向守约方负责赔偿亏损。
第七章纠纷解决
第26条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纠纷,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磋商解决。
第27条若磋商不能解决,调解无效,可在所在地通过相关司法程序解决。在纠纷发生时及纠纷司法程序解决过程中,除所纠纷并提交司法程序解决的问题外,甲方和乙方都一定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执行各自责任。
第八章合同的效力
第28条本合同自甲乙各方盖章、签章后生效。
第29条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任一方无权自行变更。甲乙各方可以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规定不一致时,以补充合同规定为准。
第30条本合同各个条款之间效力独立,不受其他条款是否无效影响;甲乙各方发生纠纷期间,除有纠纷条款外,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31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合作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