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应当按时交纳以下费用:煤气、水、电。
第八条房屋的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2、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验收时双方应当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房屋时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一方支付对方相当于个月房屋租金的,也可以解除合同。但由乙方主张的,不退还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租住人数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超过日。
(5)未按时交纳本合同第七条应缴纳费用超过元或日的。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因上述原因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度。
(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电话号码:
20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章):
电话号码: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