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约定:
出租人签字:承租人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年月日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坐落与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该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方退还给乙方房屋租金万千百拾元整,合同解除,今后双方不再存在租赁关系,乙方将直接从新华书店承租房屋,甲方将不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和变故。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三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